关键词 |
四川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北京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广东文件形成时间鉴定,宁夏文件形成时间鉴定 |
面向地区 |
全国 |
鉴定类别:文件是否一次制作及制作过程鉴定;印章印文盖印时间鉴定;打印、复印文件等机制文件的制作时间鉴定;书写时间鉴定;文件形成时间综合分析等。
文字形成时间鉴定(手写或打印字迹的形成时间)类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
1、检材。文字形成时间鉴定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打印字迹或手写字迹的形 成时间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并注明是 否同意进行有损检验,形成时间鉴定不需要提供比对样本,但要求检材的标 注日期超过一年以上,怀疑实际书写或打印时间在近一年之内的才具备鉴定条件。 相对形成时间鉴定不受此时间限制,但要求提供比对样本。
2、样本。对检材的形成时间鉴定不需要委托方提供样本比对材料,对检 材的相对形成时间鉴定需要委托方提供相同物质材料样本比对材料。
文件形成方式鉴定包括依据笔迹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笔迹是书写形成还是复制形成;依据印章印文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检材印文是盖印形成还是复制形成;依据指印形成方式鉴定标准判断文件上有色检材指印是否复制形成。
文件材料鉴定包括依据文件材料鉴定标准对需检纸张、墨水墨迹、油墨墨迹、墨粉墨迹、粘合剂等文件材料的特性进行检验检测及比较检验等。
基于材料特性的鉴定
包括综合运用光谱、色谱、质谱等仪器检测分析技术,根据墨水墨迹、油墨墨迹、墨粉墨迹、印文色料、纸张等文件材料的某种(些)理化特性随时间的变化规律,依据相应的结果判定方法,分析判断检材的形成时间。
用不同物质在固定相和流动相中具有不同的分配系数这一原理而工作的。在两相相对运动时,这些不同的物质在两相中会反复多次分配,从而达到使不同的物质得到较完全的分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