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上海变造文件鉴定,青海变造文件鉴定,广西变造文件鉴定,变造文件鉴定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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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鉴定包括通过书面言语分析,判断检材文本作者的地域、年龄、文化、职业等属性;通过文本格式、内容、书面言语特征等的比较检验,分析判断检材之间或检材与样本之间文本的相互关系。
变造文件鉴定(添加笔迹、是否原件、是否一次打印文件等)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
1、检材。变造文件鉴定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全部和部分内容是否经过变造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送检材料为复印件查无原件的需经过委托方同意才能送检。
2、样本。一般不需要提供样本比对材料。如果有不同版本的同名文件(大部分内容相同局部内容不同)可以作为样本送检。
变造文件鉴定,是指对利用真文件加以局部改造的假文件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通过鉴定,确定变造事实,判明真伪;了解变造特征,分析变造方法;査明被改变或删除的内容。变造方法不同,其特征各有差异。用擦刮方法消除原来文字,被擦刮部位纸张变薄,表面光泽消失,显微镜下观察可见纸张表面有明显破坏痕迹,有的还残留有文字的笔画;如后写上文字,会出现墨水渗散现象;用挥发性液体滴在被擦刮部位,渗透明显加快;在紫外线下观察,与其他部位荧光反映不同。挖补、接贴方法伪造的文件破坏了文件纸张的完整性。被挖补、粘贴部分与原来的纸张成分,纤维方向,线条、花纹不同,厚度增加,透光程度和荧光反映亦有差异。
变造文件的特点,就是在原真实文件的基础上,采用添加、涂改、刮擦、消退、掩盖、粘贴、拼接、挖补、换页、拆封等手段,对原文件的局部内容加以变造,从而达到篡改原文件所要证明事实的目的。
现行鉴定技术,书写笔迹、印章等鉴定还存在可能,但对于签字盖章的形成时间,目前尚无国家或行业内认可、统一的检验、鉴定方法,故在空白纸上签字后补充内容,如无其他证据予以否定,很难确定该份纸张没有法律效益。
"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