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北京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服务,文件形成时间鉴定机构,河北文件形成时间鉴定 |
面向地区 |
全国 |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文书手写文字形成时间的鉴定。
2.对文书打印、复印、印刷文字形成时间的鉴定。
3.对文书上印文、指纹形成时间的鉴定。
4.文书部分内容变更或者增加附加标记和痕迹的时间鉴定。
5.文书中文字与文字、文字与印文或者指纹、印文与印文形成时间先后的鉴定。
文字形成时间鉴定(手写或打印字迹的形成时间)类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
1、检材。文字形成时间鉴定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打印字迹或手写字迹的形 成时间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并注明是 否同意进行有损检验,形成时间鉴定不需要提供比对样本,但要求检材的标 注日期超过一年以上,怀疑实际书写或打印时间在近一年之内的才具备鉴定条件。 相对形成时间鉴定不受此时间限制,但要求提供比对样本。
2、样本。对检材的形成时间鉴定不需要委托方提供样本比对材料,对检 材的相对形成时间鉴定需要委托方提供相同物质材料样本比对材料。
具体分析
1、用显微分光光度仪检验添加字迹。
2、显微分光光度仪检验涂改字迹有效。
3、显微分光光度仪检验印章印文的盖印时间。
4、利用显微分光光度仪检验用现代办公设备伪造,变造文件十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