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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鉴定机构,金牛区签名鉴定,签名鉴定鉴定中心,市签名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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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复制签名字迹鉴定问题 1.复制签名字迹丢失原有字迹痕迹 每个人都有自己特的书写习惯,每一处停 笔、顿笔均具有明显的字迹特征,这些特征虽能 清晰体现在原件上,但稍不注意也不容易发现, 因此,复制签名时,复制方式不当容易丢失像笔 画停顿、颤抖、拖带等细微的书写动作,导致复 制签名的笔迹特征与原笔迹特征脱节,笔迹特征 发生改变。但笔迹的鉴定需要依据书写顿笔、颤 抖、拖带习惯判定检材字迹是否为仿品,倘若 复制签名丢掉这些笔迹特征,易使鉴定结果失真。 2.复制签名字迹受其他痕迹遮盖 很多团队为减少重复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在多份签名活动中,会采用仿真签,但是经过层层传递流出,签名痕迹遭到磨损影响,受到掩盖增加鉴定难度。
字迹鉴定对检材字迹清晰度要求较高 对于字迹笔画难以辨认的签名字迹,经过仿制过程,会出现难以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的 情况,不符合字迹鉴定标准。但如果字迹笔画虽然不清晰,但存在轻微色差,可以借助图像扫描设备将字迹进行扫描,并使用图像处理软件调整字迹色阶、对比度等,进一步加深字迹的清晰度,尽可能使之反映原字迹笔画。此外,对于缺失笔画的 字迹且复制过程十分粗糙的字迹样材,该类复制 签名缺乏有效笔迹特征,不符合鉴定条件,鉴定通常不会受理类似字迹的鉴定委托。
笔迹样本应该具备的条件
1、收集程序合法、方法恰当,收集样本一般应由送检人员或检验人员亲自进行。
2、来源真实,经当事人或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提供的样本查证属实,由于当事人或本案的利害关系人对鉴定结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他们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能会提供虚假样本,当事人档案材料中有的并不一定是其本人书写,可能有组织填写或他人代写的,需加以甄别。
3、具备与检材的可比性,有的当事人平时书写可能有多种字体,如检材字迹是组合式艺术签名,样本是正常书写笔迹,则样本笔迹缺乏比对条件;数量充分,需尽可能先收集充分的自由样本。
刑事案件只收取嫌疑人的笔迹样本;收取相关人士的笔迹样本要按程序报批;原则应秘密进行;公开收取须经受审查人指认;应由办案人员亲自进行。民事案件收取有关人员的笔迹样本须经本人同意,收集到的样本材料经双方当事人所认可。样本确认以笔录方式记录。
正常人在模仿别人名字的过程中,他在犹豫,他思考的过程中就影响笔下的动作。像我们写别人名的话,肯定会出现这个特征,模仿度再高也不行,一定会留下痕迹。有一些细节的东西,起笔、转折,总是会有一些问题。但是多数还是符合的,模仿字大的特点就是形似。外行人和普通人一看,感觉这就是本人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