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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是文物的具体创建文化。它们反映了这些文化,反过来又影响了它们。电影被认为是一种重要的艺术形式,是大众娱乐的来源,也是教育——或灌输——公民的有力媒介。电影的视觉基础赋予了它一种普遍的交流能力。有些电影已经成为通过采用全球的景点配音或字幕来翻译对话成其他语言。
电影是19世纪美国国家生活水平上升大众产生新需求的娱乐产物。
电影根据视觉暂留原理,运用照相(以及录音)手段把外界事物的影像(以及声音)摄录在胶片上,通过放映(同时还原声音),用电的方式将活动影像投射到银幕上(以及同步声音)以表现一定内容的现代技术。
早期电影
电影是一种视觉及听觉艺术,利用胶卷、录像带或数位媒体将影像和声音捕捉,再加上后期的编辑工作而成。
在 1920 年代,电子录音技术的发展使得将语音、音乐和音效的音轨与屏幕上的动作同步变得切实可行。由此产生的有声电影初与通常的无声“电影”或“电影”区分开来,称它们为“有声电影”或“有声电影”。他们进行的革命是迅速的。到 1930 年,无声电影在美国几乎绝迹,并已被称为“旧媒体”
全球影史具的划时代影片之一,美国20世纪影业出品《阿凡达》在2009年公映时,就掀起了一阵观影狂潮——本片以27多亿美元一举打破了 包括全球电影票房纪录在内的20多项全球影史纪录,并且至今还保持着全球原创(非续集)电影票房纪录;此外本片还收获了包括奥斯卡佳艺术指导,佳摄影,佳视觉三项技术大奖,成为影史具标志性的里程碑。2021年3月12日在内地以3D和IMAX 3D格式重映 。
美国电影的强大竞争力迫使欧洲电影寻求突破;19世纪末在欧洲兴起的现代主义文艺思潮也对电影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形成一系列欧洲电影活动,其发端于1910年代末期,于20世纪20年代达到鼎盛,活动中心主要是德国和法国,大批学者和艺术家成为导演。欧洲电影一般包括印象派电影、抽象电影、纯电影、电影和超现实主义电影等具体流派,代表流派、人物和作品包括印象派德吕克的《狂热》、抽象电影费尔南德·莱谢尔的《机器的舞蹈》、纯电影谢尔曼·杜拉克的《第927号唱片》、超现实主义电影路易斯·布努埃尔的《一条安达鲁狗》等等。这种个体风格的电影加强了导演对于影片的控制权。
电影作者论是导演研究的重要理论,对导演实践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该理论由法国新浪潮主要人物:特吕弗、戈达尔、夏布洛尔等人提出,主张电影像小说、音乐、绘画一样是一个人的作品,即电影作家——导演个人的作品。不是所有导演都能称为“作者”。电影作者资格包含:(1)在一批影片中体现出导演个性和个人风格特征,把个人的东西带入题材,导演不是一个执行者。(2)影片应具有某种内在涵义,是后天形成而非先前存在的。(3)电影作者是对电影制作全面控制的人,无导演、编剧的区分。戈达尔、特吕弗、安东尼奥尼、费里尼、希区柯克等人是电影作者的代表人物。具备电影作者论资格所拍的电影才是“作者电影”。作者电影与类型电影相对,也称艺术片。作者论的实质是强调电影导演是主要创作人和终定稿人,其判定依据是导演对作品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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