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工程招标代理 |
面向地区 |
全国 |
类别 |
建筑项目合作 |
经营模式 |
代理 |
采购与招标投标区别
一、规范的主体不同
1.《采购法》规范的采购人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招标投标法》规范的采购主体则无限制,涵盖了在我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任何主体,包括私人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
二、规范的行为性质不同
1.《采购法》,规范的是采购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包括招标采购,还包括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行为;
2.《招标投标法》,规范的是招标投标行为。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公开选择卖方的一种交易方式;
3.同时从行为的过程看,采购行为要比招标投标行为流程长而复杂。
三、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不同
1.采购按预算隶属关系由和省级或授权部门制定并颁布;
2.招标投标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批准后公布。
工程预算怎么做
1、定期预算:
在这一预算中,为下一财政年度制订一个随时期推移而改动少的计划。一般来说,每年度的预期总费用是按月、按要素成本的活动优势分摊在全年中的。
这样月“工资”作为预期成本的1/12简单分摊在各个月份上,而销售的季节性波动,要求多一点关注营销和生产成本以及在波动的过程中成本的变化。
2、连续(滚动)预算:
在这一预算中,准备一个试验性的年度计划,其中个季度按月份详细准备,二、三季度的计划准备相对较为简略。
而第四季度的计划只有一个大概轮廓,每月(或者也许是每季度)该预算都要通过增添下个月(或季度)所要求的详细情况来加以修订,并且加上一个新的月份(季度),以这种方式使计划向前延伸至一年。
这种编制预算的程序图顺应环境的变化和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是非常理想的。因为它迫使管理人员不论处在当前财政年度的哪一阶段,都要不断为新的一年考虑具体的条件。
正常工程预算:在此工程预算中,为下一个会计年度制定一个计划,该计划的时间变化少。 一般而言,每年的预期总成本按要素成本在活动中的优势按月分配给全年。 这样,每月的“工资”被简单地分配为每月预期成本的1/12,并且销售的季节性波动需要更多地关注营销和生产成本以及波动过程中成本的变化。